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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武汉电(记者李鹏翔)湖北省教育厅日前出台新规,对高校食堂经营管理提出明确要求。其中规定,各高校要监督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的食堂财务管理,参与食堂伙食成本核算,确保饭菜价格、质量、数量基本稳定。食堂饭菜价格的确定及调整须征得学校同意,不得随意乱涨价。
《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社会餐饮企业经营高校食堂管理的意见》指出,在伙食成本大幅上涨时,学校应根据稳定工作的需要,给学生食堂适当的补贴。高校还要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物价局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,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的食堂用电、用水、用气严格执行居民价格。
高校要监督社会餐饮企业经营的食堂注重科学营养配餐,努力增加花色品种,为师生提供营养丰富的主副食品。要有足够的低价饭菜和免费汤供应,确保家庭贫困学生的需要;要尽可能多地提供主副食品供应,能够满足师生的不同需求。
湖北省教育厅还要求,高校要建立学生伙食管理民主监督制度,成立“学生伙食民主管理委员会”。通过开座谈会、问卷调查和设置意见箱、宣传栏、主副食品原材料价格信息牌等形式,加强食堂与师生之间的沟通工作。